原标题:标的额超500万元 海南一中院寻找“赏金猎人”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11月29日消息(记者 苏靓 通讯员 王媚琪)11月28日,海南一中院发出悬赏公告,收集被执行人陈加森、高海升的藏匿财产线索。凡是能向法院举报其尚未掌握的线索,使法院成功执行,并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,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款项20%的悬赏金。
据悉,申请执行人杰尔思中国有限公司(英文名称:JAC CHINA LIMITED)与被申请人陈加森、高海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因被执行人陈加森、高海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经申请执行人杰尔思中国有限公司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规定,海南一中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。
该案的执行案号:(2023)琼96执1151号,执行依据:(2021)琼96民初1217号。被执行人是陈加森,男,1982年1月24日出生,汉族,住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海胶深加工产业园二栋01号。另一名被执行人是高海升,男,1980年2月16日出生,汉族,住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吉庄村三组。
该案执行标的包括5819073.90元及利息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若在案件执行完毕前,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并使其成功执行,悬赏金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。
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,并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若广大群众有线索,可联系海南一中院卢法官,联系电话:65307963。(苏靓 王媚琪)
